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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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建委(建设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工作的 通知》(建办市[2004]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动态考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具体 内容见附件一)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hngcjs.net)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另有36家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二)未参加资质动态考核,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有关主管部门告知企业,未参加资质动态 考核的企业应于20日内上报资质动态考核资料,逾期不报的将按规定给予取消资质处理。 本次资质动态考核初审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 经原资质受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原资质受理部门(市建委、建设局)印章后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资质动态考 核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一、附件二(直接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河南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450014 电 话:0371-662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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