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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申报程序及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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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申请专家方式 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下面第2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 《河南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网上下载) 2> 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 3>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2)发证程序 1> 由地市对申报资料初审盖章后统一上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省直由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 参加省招标投标协会统一组织的评标专家培训且考试合格 3> 组织专家审核 4> 颁发评标专家证书,进网入库 2、关于申请专家需要具备的条件 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06〕263号)文件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评标专家申请人除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第99号令)第六条规定条件外,凡从事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或经济)工作或从事相 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二年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者,也可申报评标专家。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06〕263号)文件要求。 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有《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06〕263号)文件要求。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关于专家评标纪律的违规公告 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06〕263号)文件要求。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担任 评标专家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①评标前私下接触投标人; ②应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的 ③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的; ④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⑤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影响评标工作进行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或长期不履行评标义务的; ⑦违反评标工作纪律或规定的; ⑧未按规定程序抽取,擅自参加评标的; ⑨连续两年未参加考核评价或年度考核评价不及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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