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企业的申报
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站(http://www.hngcjs.net)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08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24日。如对企业申报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
料,经原资质受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原资质受理部门印章后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原则上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企业
不应随行,如委托企业报送的,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
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450046电话:0371-68080830
附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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